外卖平台被“薅羊毛”的事时有发生,前一段时间某外卖平台被一个餐饮老板薅了44万余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平台发现后,报了警,这名老板也被刑事拘留。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薅羊毛”也是犯法的,不要因小失大。
据广州公安消息,现年36岁的男子温某是广州市花都区某学院的外包厨房老板,生意做得不错,注重出品和卫生安全要求,深得师生的喜爱。
在疫情期间,为了扩大收入来源,在校外开设了多家外卖档口,开始时生意不怎么样,后来,温某发现加入“*券平台”后,可以获得平台补贴。
温某研究发现,通过一种方式,不用做菜,也能赚钱。在该平台上架了一个“领**券再下单”的虚假菜品。只需要下单购买该菜品,使用其账户内的优惠券,平台补贴券可抵扣8元,,配合使用商家优惠和减免配送费,在一轮轮的优惠和满减后,价格最终为0元。由于该平台限制最小订单支付0.01元,所以用户实际只需要支付0.01元。最后,把订单设置为到店自取,支付成功后,商家无需实际出餐配送。
这样的一单交易,扣除平台的外卖业务佣金,再减去商家承担的补贴金额,温某最终可获得5.56元。
广州花都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该学院及周边商铺进行调查,发现涉案的17个档口均属于该学院外包厨房老板温某。经初步排查,涉及的17家店铺共刷单71821次,实际支付6761元,非法骗取平台补贴金额44万余元。
10月6日,犯罪嫌疑人温某被抓捕。温某以为自己只是“聪明地”运用平台的规则,普通地“薅个羊毛”,谁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其实平台的漏洞还是挺多的,温某是近期利用平台的漏洞展开的“薅羊毛”,说明有一些漏洞并没有被堵上。
有一个案例也是在外卖平台上注册餐饮店自己刷单。李某于2018年5、6月在某知名外卖平台上注册了一个店铺,名叫“挺好吃餐吧”,用的是本人的身份证,绑定了本人的银行卡,通过互联网聊天软件购买了外卖平台上的“7元红包”,自己使用该红包在自己开的“挺好吃餐吧”进行下单,红包消费后,刨去“成本”,李某每单实际到手4元,后又注册了多个假店铺。7元红包的活动结束了,李某觉得财路不能断,找到网络“刷手”,伙同对方利用刷单软件帮其下单,每单有平台给与的15元的收单补贴,其中的7元给“刷手”,另外7元是他的收入,还有1元是平台的服务费。
到了2019年4、5月,李某决定自己“单干”,购买刷单软件疯狂刷单,每个月通过帮其他店铺刷单,商家将“利润”分成通过网络转账给他,两个月一共非法获利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还有外卖骑手利用外卖平台漏洞恶意刷单,张某一人分饰三角,分别扮演下单买家、接单商户以及送单骑手,骗取外卖平台配送费近9万元。
自己花钱买了一部手机,在该手机上注册成为买家,并用之前的手机用于骑手接单。恰好,张某的母亲经营了一家超市,是该外卖平台的商户。
自己无须取单、送单,只要原地点击送达完成配送后,用买家身份取消订单,再用骑手身份点击完成订单即可。
以前的配送费是根据外卖骑手所负责配送订单的距离、商品重量和天气等因素决定的,其中关键因素是距离和重量。配送费原本应由买家支付,但如果订单取消且商户同意全额退款,依据外卖平台制订的条例,为保证骑手和买家权利,配送费是由平台补助。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2万元。
法网恢恢,触及法律底线的手终会被斩,天上没有馅饼,自己要阻绝贪婪的恶念。脚踏实地赚取的金钱,才会花得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