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青花椒” 不光搅动四川餐饮界,同时也已经搅动中国餐饮界。
面对原告“上海万翠堂”涉嫌“碰瓷诉讼”“恶意诉讼”的质疑,“上海万翠堂”终于出来走两步,公司董事长左正飞表示,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维权过程中,正尚律和已完全歪曲公司正当维权、保护品牌的初心。打击恶意模仿、骗取加盟费的不良商家,才是本意。已责令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以及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随后也传出许多“正尚律和”的负面消息,2021年11月1日,正尚律和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理由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18日,总部在北京市,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均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性律师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
大家都以为,品牌方及时纠偏,律师事务所收手,涉及非注册商标“青花椒”的餐厅经营者可以安心踏实地睡个好觉了。但事实远比想象的要复杂。
此前,成都温江一家“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的邹老板,12月18日收到一审判决书:败诉,赔偿3万元,拆除有“青花椒”标识的招牌。
邹老板曾经的店招
邹老板和妻子于2019年开始经营“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我们买鱼、杀鱼,还要弄菜……起早贪黑。”邹老板表示,这两年生意不好,但还能维持店面经营,直到去年10月份,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开始打破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轨迹。
被一起列为被告的,还有成都一家“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
餐饮业内人士认为,“青花椒”属于四川地方特产,是一个公共名称。中国人吃青花椒、卖青花椒几百年,店招突出“青花椒鱼”,是餐饮界常用的以主打菜为招徕,并没有使用“青花椒”商标的字体和图形,并不构成侵权。
但起诉书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诉称,邹老板的店面和张老板的龙泉火锅店“未经许可,擅自在该店门头牌匾、美团平台等处多次突出使用‘青花椒’字样,误导了相关公众,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涉及该公司3个“青花椒”的商标,向两家店各提出索赔5万元。
事实上,法院判两家餐厅输,让整个四川餐饮界感到事态紧急,相关的餐饮协会和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还针对此事召开紧急会议,针对数十家四川餐馆被抢注了“青花椒”商标的“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事件进行讨论。
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的张老板表示,除了青花椒是调味品、通用名称的理由外,上海万翠堂餐饮并没有在成都开店,也没有在成都宣传,而即使是美团平台上的网店,也不会影响上海万翠堂餐饮的客流。
于是张老板和邹老板达成共识,将官司打到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3日开庭审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的案子。
案件由四川省高院党组成员、刘楠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商标协会、省律师协会,以及青花椒行业协会等人员旁听庭审。案件将当庭宣判。
邹老板表示,一审败诉后,他曾将店招上“青花椒”的“青”字抠了下来,尽管之后有报道称上海万翠堂餐饮撤诉、道歉,但到现在还是没有把“青”字加回去,“我的二审判决还没有结果的嘛。”
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的的庭审时间为1月14日。
可以说“青花椒”系列诉讼案万众瞩目,届时,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社、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等进行庭审直播,成都日报也将全程直播并跟踪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