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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食品浪费案例被处罚

近年来,食品浪费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反对食品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而是义务和责任,反对食品浪费与每个主体息息相关。自《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后,10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01
五起典型案例曝光
食品浪费绝不是小事

2022年1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宁夏全诚热辣餐饮有限公司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行为,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2022年1月30日回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整改要求主动整改。当即对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温州新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莫小仙旗舰店”的“商家公告”中含有“若食品收到有压坏的现象请联系在线客服提供压坏的照片后,配合将内物拆开倒垃圾桶里拍照处理”等信息。经查,当事人为防止部分消费者恶意退货,存在严重的食品浪费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市场监管局对河南鸿霖餐饮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用餐结束的餐桌上摆放的剩菜过度浪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2021年12月2日,责改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1日,兰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11 月 22 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市场监管局对河南鸿霖餐饮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用餐结束的餐桌上摆放的剩菜过度浪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2021年12月2日,责改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1日,兰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9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平潮镇银龙农庄执法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没有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相关提示提醒。并且部分包厢剩余菜肴较多,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2021年11月15日,责改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违法浪费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光盘行动”需长期坚持
保持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2013年全国开展“光盘行动”,食品浪费情况有所好转;2017年8月,掀起新一轮“光盘行动”热潮,“光盘再行动”在各地得到进一步落实。“光盘行动”旨在让人们培养节约习惯,养成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习惯。对“舌尖上的浪费”说不,居安思危,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光盘”行动广泛传播,体现了人们对请客吃饭时造成的铺张浪费有了一次理性的回归;另一方面,这项活动与国家严打贪污腐败,杜绝党内不良作风以及移风易俗开展新风尚的大思想不谋而合。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从严打击违法浪费现象的职能。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的行为,能够促进《食品浪费法》的普及,减少食品浪费,一方面对餐饮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起到督促作用,让餐饮企业和消费者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共同努力。

中国人民大学食政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品牌建设餐饮品牌集群专家委员会主任、食学体系奠基人刘广伟先生在所著《食学教育》书中提到,食物浪费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顽疾,也是一种社会陋习,仅仅依靠法律和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餐前仪式,三者发力,才能根治浪费食物的顽疾。餐前捧手礼,是食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让珍爱食物的传统理念,从经典中走出来,从名言警句中走下来,落实在行动上;餐前捧手礼,从娃娃做起,带动社会,带动未来,人人用、餐餐用、年年用,代代用,彻底根治浪费食物的顽疾。

国家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因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