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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上“米其林”,判赔100万

近日,浙江一家餐饮企业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布于众。据悉,这家餐饮企业拥有三百多家加盟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品牌企业,但是为了表现自身产品的美味、特色和品质,使用“一份吃得起的米其林牛腩”这一宣传,让不少消费者都以为它是真正的“米其林”餐厅,吸引不少消费者前来消费。最终法院判令这家餐饮企业赔偿米其林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加盟店赔偿2万元。




通过这个案例,让我们想起了海底捞状告河北小放牛。2020年,小放牛在北京通州区万达商场开了一家门店,生意火爆。在餐厅加了“炒菜界的海底捞”称号,在店铺的海报、菜单、座牌等众多装潢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上等宣传活动中,多次使用了“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法院判决河北小放牛停止涉案使用行为,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95万元。



图为小放牛场景

提出“米其林”星级餐厅这一概念的是米其林公司,米其林公司出版了随身手册大小的《米其林指南》一书,被收录在《米其林红色指南》里的餐馆,就可以被称作米其林餐厅,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

“米其林”这一概念是在2008年开始进入中国的。虽然对“米其林”评价中餐餐厅颇具争议,但并不影响一些餐饮企业利用“米其林”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大做文章。

此次事件中,米其林公司认为浙江这家餐饮企业擅自使用含有“米其林”字样的文字作为宣传标语,并大肆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指出该企业存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希望该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赔偿。

法院在审理案情后认为,《米其林指南》并未推荐该企业及其加盟店。最终考虑其加盟店数量、加盟费数额、实际经营时间、行为的性质及对其经营的影响等因素,判令这家餐饮企业赔偿米其林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加盟店赔偿2万元,共计102万元。

在竞争激烈的餐饮行业,要想占有一席之地,首先从自身管理出发,再次做好外部营销。显然,这家餐饮企业并没有做好内部的管理,才会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标语。就是因为管理的松懈,才会将这一虚假标语大肆宣传,钻了空子,最终自食其果。因此,餐饮企业要吸引经验教训,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遵守公平竞争秩序,避免恶性竞争,维持餐饮行业的良好秩序。

诚信经营是一个企业想要获得持久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失的重要品质。消费者来到餐厅一看服务,二看品质,诚信经营虽然是一个很广泛的范围,但是只有将诚信经营做好,才能带给消费者更好的体验,才能够提高上座率和复购率。因此,企业无论是经营还是宣传,都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用事实说话。

审理案件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酒店、餐饮店会比较随便地使用米其林星级评价、某某美食专家爱吃、某某美食栏目推荐等夸张的说法来吸引食客,这种攀附利用他人公众美誉度和影响力,攫取其商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当牟取竞争优势等不法行为,极大损害了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这一典型案例进行判决,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餐饮竞争无处不在,要避免恶性竞争,就要各个餐饮人拥有高度自觉性和警惕性。无论是餐厅经营还是企业营销,最好的方式就是真诚待客,将餐厅的各个环节做好做精,努力做好口碑,顾客自然会来。

在餐厅营销宣传上也是如此,不必夸大其词,只要做到实事求是即可。消费者拥有良好的明辨是非的能力,餐饮企业只需要向消费者输出企业正确的文化及讯息。既能保持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又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未来的发展必然是质量决定成就。餐饮人要保持自己的出新,同时努力做好创新,坚持饮食的本质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为餐饮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事实证明,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会越越严格,如若侵权,处罚严厉,往往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