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一张50元“人民币”。
日前,陕西安康市一市民称,自己在城区一餐饮店吃饭获得一张价值50元代金券,发现这张代金券被餐馆制作成了50元人民币的样式,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这张代金券乍一看是张50元的人民币,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商家为促销将代金券制作成了人民币的样子。”
12月20日,安康市民张先生打来热线表示,之前在城区一家餐馆吃饭,之后餐馆送了他一张代金券,起初还以为是送的50元人民币。“商家的创意的确比较有意思,但是用人民币的样式作为营销噱头,感觉有点别扭。”
张先生认为,商家的这种做法有侮辱人民币的嫌疑。
商家宣传物品上出现疑似人民币图案是否违法?
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在宣传单上使用人民币图案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陈辉认为,在广告单上使用人民币图案,一方面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此种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轻者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可进行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