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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49万元押8万,“黄焖鸡米饭”关店欲解约,法院裁决

受疫情影响,北京朝阳区西坝河一家经营“黄焖鸡米饭”的底商无法正常营业,不堪资金压力欲解约。

01餐厅要求解除合同

“黄焖鸡米饭”老板唐某称,其于2019年4月19日与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年租金为49万元,押金8万余元,唐某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发生,餐馆受到影响不能正常营业,唐某资金压力过大,打算关店。

唐某认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和部分租金。

朝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的诉讼材料,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取得联系,董某也提到了公司面临的现实困难。

董某说,公司同意调解,但是希望唐某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疫情这几个月的租金可以商量减免。

02法官调解有结果

承办法官就本案涉及的解除权行使、不可抗力的认定、责任分担以及合同解除后果等法律问题一一向原、被告解答,并阐明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与成本风险。之后将双方的难处告知彼此,以免激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法院通过网络远程审理、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同意尽快腾房,被告同意退还原告押金与租金共计9万元。

这个调解的结果,对于“黄焖鸡米饭”老板唐某来说还是比较友好的。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但法律专家表示,不可抗力事件不一定代表必然能因此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此,影响的大小,是免除责任多少的关键。

(部分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