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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锅店给客人吃了3年“口水油”!判刑13人,罚款512万元
火锅店老板伙同店内员工将客人吃剩下的废油提炼加工成“口水油”,继续给客人食用,持续两年十个月之久,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销售金额170万余元。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知名火锅店以“口水油”牟取暴利
据企查查显示,涉事企业为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的“入川毛肚火锅店”,于2017年4月开业,是当地知名火锅品牌,由牛某投资,王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为节约经营成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王某、牛某伙同厨师长及后厨工作人员、前厅经理等人,在顾客吃完火锅后,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放有滤网的桶内,将火锅的残渣过滤掉,把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向顾客下单的火锅中添加,给顾客食用。
经鉴定、审计,截至案发时,该火锅店累计销售含有这种“口水油”油品的火锅锅底6.5万余个,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
13人被判刑并处罚金51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口水油”属于“地沟油”范畴。“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口水油”经认定属于废弃油脂,包含在“地沟油”的范畴之内,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最终,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不等;同时判决支持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对涉案火锅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并在淮南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的生命线,触碰不得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对于这一事件,网友们纷纷留言谴责这些不良商家。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竟然使用这些非法违规的方式手段,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埋下了严重隐患。这样的企业和商家必须受到严惩。毕竟,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民众的健康问题。
事实上,“口水油”的问题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曝光,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然而,仍然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食品安全是生命线。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劣质食材和不卫生的烹饪方式,不仅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还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因此,餐饮企业应该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结语
作为服务行业的主体,餐饮企业应当引以为戒,以法律法规为底线,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为己任,踏踏实实地开展经营,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或者“耍小聪明”。若为牟取一时的利益而不惜牺牲顾客的健康,进而给消费者的身体安全造成侵害、带来风险,必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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